知之为知之,我是冀小知。欢迎来到中国(河北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“冀小知微讲台”。
当您遭遇纠纷,调解是一种很好的选择。顾名思义,调解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,帮助交换意见,提出解决方案,促成双方化解纠纷。
调解作为纠纷化解的基础性方式,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伟大创举,被誉为“东方经验”。调解在我国可谓历史悠久,古有“让他三尺又何妨”的六尺巷佳话,今有用生命诠释人民调解工作的“时代楷模”李培斌。调解工作的精髓在于以非诉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,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,促进社会安定团结。调解的方式包括普通调解、人民调解以及行政调解等。
在新时代,调解工作又有了新的时代内涵,现代化的调解,既着眼于双方的眼前利益,又着眼于双方的长远利益,既注重当前纠纷的化解,又注重未来关系的维系,既解决表面的问题,又寻找潜在的利益契合点。新时代下的调解工作,其特点包括当事双方平等自愿、调解员的中立性和调解工作的保密性。